骨转移癌的治疗
[ 原理 ]
静脉注入趋骨性放射性药物,将在骨转移部位出现较高的浓集。利用放射性药物发射的 b 射线可对肿瘤进行照射,达到止痛和破坏肿瘤的目的。
【放射性药物】
( 1 ) 32P 磷酸盐:过 32P 磷酸盐,多磷酸盐,焦磷酸盐和 32P 二磷酸盐,均可用于骨转移癌的治疗。但由于 32P 发射 b 射线的能量较高,血像变化较大,目前临床应用已受限 制。
( 2 ) 89Sr :广泛用 89Sr 治疗骨转移癌,但 89Sr 的半衰期为 50.6d , b 射线最大能量 为: 1. 46MeV ,且系加速器生产的放射性核素,在我国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。
( 3 ) 153Sm 一 EDTMP :半衰期为 46. 3h ,最大 b 射线能量为 0.805keV ,丫射线能量 103keV 。既可用于治疗,也可进行显像,是目前临床上最为广泛应用的骨转移癌的治疗药
( 4 ) 186Re 一 HEDP : 186Re 的半衰期为 3.8d ,最大 b 射线为 1.07keV , Y 射线为 137keV ,为一种比较理想且有发展前途的骨转移癌治疗药物。
( 5 ) 90Y : 90Y 为一种仅发射 b 射线的核素。射线的能量高达 2.288MeV ,半衰期为
64.1h ,临床上已广泛用于骨转移癌的治疗,但血像变化大。
本节以 153Sm 一 EDTMP 为例阐述骨转移癌的治疗。
【适应证】
( 1 )临床、病理、 X 射线和骨显像确诊的骨转移癌患者。
( 2 )自细胞高于 3.5X109 / L 和血小板高于 90X109 / L 的转移癌患者。
( 3 )骨转移癌所致的剧烈骨痛,化疗和放疗无效者。
【禁忌症】
( 1 )进行过细胞毒素治疗的患者。
( 2 )化疗和放疗出现严重骨髓功能障碍者。
( 3 )骨显像显示转移灶仅为溶骨性冷区,且呈空泡的患者。
( 4 )严重肝、肾功能障碍的患者。
【病人准备】
( 1 )停用化疗或放疗至少 2 ~ 4 周。
( 2 )治疗前应做的检查:测定身高和体重,骨显像,调射线检查,病理组织检查,血常规检查,肝、肾功能检查,电解质和酶学检查。
( 3 )测定病人对 153Sm 一 EDTMP 的骨摄取率,由于 153Sm 一 EDTMP 和 99TcMDP 的体
内动力学具有一致性,故在用 99mTc 一 MDP 作骨显像时,收集注射 99mTc 一 MDP 后 8h 内的
小便,测得 8h 尿的累积放射性,算出尿排泄率,计算出骨摄取率( Bu )和尿排泄率。
【治疗前临床情况分级标准】
( 1 )食欲:分为四级, I 级为正常; 2 级为食量减少 1 / 3 ; 3 级为减少 1 / 2 ; 4 级为减少 2 / 3 或无食欲。
( 2 )睡眠:分为四级, l 级为正常; 2 级为睡眠略差,但不需服用安眠药物; 3 级为服药后方能入睡; 4 级服用药物也难入睡。
( 3 )疼痛:分为四级, 1 级:无疼痛; 2 级:轻度疼痛,能忍受,睡眠不受干扰,不需服用止痛剂; 3 级:中度疼痛,正常生活和睡眠受到干扰,要求服用止痛剂,阿司匹林口服用量 650mg 左右;或可因口服用量 32mg 左右;或社冷丁 50mg 左右; 4 级:重度疼痛,正常生活和睡眠受严重干扰,须用止痛剂治疗,杜冷丁肌肉注射用量 75mg 左右或吗啡注射用量 10mg 左右。
( 4 )生活质量和体力状况:分为 5 级, I 级:活动能力正常,与其发病前活动能力无任何差异; 2 级:能自由走动,能从事轻度体力劳动(包括一般家务或办公室工作),但不能从事较重的体力劳动; 3 级:能走动,生活能自理,但已丧失工作能力,日问一半时间可以起床活动; 4 级:生活仅能部分自理,日间一半时间臣、床或坐轮椅; 5 级:卧床不起,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。
【治疗方法】
1 .具体治疗方法
以止痛和使骨转移灶缩小或消失为目的,则应以病人对 153Sm-EDTMP 的骨摄取率为
根据,以红骨髓吸收剂量在 100 ~ 150mGy 之间为基准,来决定病人注射 153Sm 一 EDTMP 的
总量。若病人病情较重,仅以止痛为目的,则一次静脉注射 153Sm-EDTMP 740 ~ 1110MBq
( 20 ~ 30mCi )即可。确定病人 153Sm-EDTMP 的用量,根据骨髓摄取率,核素半衰期,患者体表面积,及校正因子进行计算。
3 .重复治疗
( 1 )骨痛未完全消失或有复发。
( 2 )第一次治疗反应好,效果明显,但未达到红骨髓最大吸收剂量。
( 3 )虽达至红骨髓最大吸收剂量,间隔一月后,血像变化不明显(白细胞 >3.O / 109 / L ,血小板 >80X109 / L )。为达到肿瘤消退的目的,可重复治疗。
【治疗后反应】
观察治疗后的不良反应,注意有无以下症状和体征,以便及时对症处理。
1 )恶心、呕吐。 2 )腹泻或便秘。 3 )蛋白尿、血尿。 4 )皮肤红斑或皮疹。
5 )脱发。 6 )发烧或寒颤。 7 )过敏所致的支气管痉挛。
【疗效评价和随访观察】
( 1 )骨痛反应的评价标准:
1 级:所有部位的骨痛完全消失。
2 级:至少有 25 %以上部位的骨痛消失 , 或者骨痛明显减轻。
3 级:骨痛减轻不明显;或者无任何改善。
( 2 )疗效评价标准:
1 级(有效):调射线或骨显像检查证实所有部位的转移灶出现钙化或消失。
2 级(显效): X 射线检查证实转移灶上下径和横径的乘积减小、或其钙化 >50 %;或者骨显像显示转移灶数目减少 50 %。
3 级(好转): x 射线检查证实转移灶的两径乘积减小或其钙化 >25 %;或者骨显像检查证实转移灶数目减少 >25 %。
4 级(无效):调射线检查证实转移灶的两径乘积或其钙化 25 %,或无变化;或者骨显像显示转移灶数目 <25 %或无变化。
( 3 )观察和记录食欲、睡眠和生活质量的变化,并和治疗前比较。
( 4 )血像检查:治疗后一月内每周检查一次,以后 2 月内每两周一次。以后每月一次。
( 5 )生化检查:治疗后一月内检查一次,出现异常一直随访观察到正常。
( 6 ) X 射线检查:每 3 月一次。
( 7 )骨显像检查:治疗后每月一次。
( 8 )止痛有效率可达 90 %以上,骨转移灶缩小或消失率可达 30 %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