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-MIBG 治疗恶性肿瘤
一、原 理
I 一 MIBG 是抗肾上腺神经元剂,能被具有肾上腺神经元的所有肿瘤,如嗜铬细胞瘤、神经母细胞瘤等肿瘤所摄取,同时能浓集于类癌及甲状腺髓样癌组织内。 131LMiBG 在肿瘤与肝的放射性活度比值可达 680 : 1 ,因此,可以用于治疗,恶性嗜铬细胞瘤及其转移灶对化疗及放射治疗均不敏感,但可以用大剂量的 I 一 MIBG 进行治疗,能使肿瘤的吸收剂量达到数十 Gy( 戈瑞 ) (数千拉德),这样的辐射剂量能抑制或破坏肿瘤组织,达到治疗的目的。
二、适应症
( 1 )病人不能进行手术或化疗,放疗无效者。
(2 )预期可以存活 1 年以上的病人。
(3 )肿瘤病灶能摄取 I-MIBG: 37MBq ( 1mCi )的 131I 一 MiBG 能使肿瘤受到 0.2Gy ( 20rad )的吸收剂量。
(4 )骨转移引起的疼痛。
(5 )高血压不能控制的患者
三、治疗方法、
首先测定每克组织对 I 一 MIBG 的摄取率和有效半减期。应用 SPECT 、 CT 或日超估算肿瘤的大小,用以计算肿瘤的吸收剂量。一般要求每疗程给予 200Gy ( 20000rad )。给治疗剂量的前 3 天,开始服用 Lugol 氏溶液,每日 3 次,每次 10 滴,持续至治疗后 4 周。目前主张第一次给药采用静脉滴注 7400MBq ( 200mCi )/ 5mgMIBG ,并在 60 ~ 90 分钟内滴注完毕,注入后应密切观察病人的心率和血压,并进行 ECG 监护。再次疗程治疗应观察病变对 1311 一 M1sG 的摄取能力,应在 4 个月~ 1 年间。如每疗程给药低于 3700M 的( 100mCi ),治疗的间隔时间可缩短到 1 ~ 2 个月。
四、治疗效果及影响因素
骨转移患者在给药后 3 ~ 5 天,骨疼痛缓解的效果明显,但 2 ~ 3 周后疼痛又有时发作,血压波动,未见明显好转。 6 个月后随访存活率 100% 。 治疗效果与肿瘤大小、部位、血浆或尿内儿茶酚胺水平无关。
影响因素:利血平可使肿瘤对 131LMIBG 的摄取量减少 80 %~ 95 %,因此在治疗前应停用,可卡因、 Sandafed 等亦有影响。苯卡胺、心得安及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均无影响。治疗前之天,每天静脉滴注 5 %葡萄糖及 0 . 9 % NaC1 溶液约 2L ,然后再注射 1 一 MIBG ,可使肿瘤吸收剂量增加 2 倍。
第二节、 I-MIBG 治疗神经母细胞瘤及其他
I-MIBG 能浓集在神经母细胞瘤内,因此用大剂量的 I-MIBG 可以有效的进行治疗。神经母细胞瘤是儿童常见的颅外实体瘤, 5 年存活率为 30 %,此病对化疗及放射治疗均不敏感。骨髓内有广泛浸润可造成白细胞及血小板的减少,晕丸亦可被浸润而肿大。治疗剂量为 740 ~ 4440MBq ( 20 ~ 120mCi ),可以取得非常良好的效果。、
肾上腺外的副神经节瘤( paragangliOma )亦能摄取 I-MIBG ,因此用 I 一 MIBG 对家族性恶性无功能的副神经节瘤亦有治疗价值。
腮腺嗜酸粒细胞腺瘤 : 为一种少见的良性肿瘤。它和 Warthin 氏瘤一样,稽摄取 I 和高得酸盐。因此,治疗不能切除的腮腺嗜酸粒细胞腺瘤,治疗前应先做肿瘤的摄碘率试验,计算肿瘤的摄取率。可用抗胆碱能药物以提高肿瘤的摄取率。服 I 前后禁服含碘的药物和食物至少 14 天。药剂量约为 14.8MBq ( 400uCi )/ g (肿瘤)。服 I 后 1 个月可见肿瘤的缩小。 6 个月后如肿瘤未消失可以用第二疗程的治疗。治疗后病人未发现有急性甲状腺炎、咽痛或甲状腺肿大等。如剂量过大,在第二疗程治疗后病人可有不适感,厌食,胃炎,味觉减退,上腹部不适,白细胞减低:血小板减少和贫血等;但以上大多数症状,除轻度口干外,皆在 1 ~ 3 个月内消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