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
▲ 导医台
设在门诊大厅,提供咨询、导诊、检验结果发放、代售预约挂号一卡通、检查化验报告单邮政专递等服务,并有最新专家、专科门诊一览表、预约挂号说明资料备索。
服务时间:周一至六7:00~17:30,周日7:30~12:00
电 话:020-85516867转3016 020-85261048
▲ 挂号须知
1. 门诊大厅挂号时间:周一至周五7:00~17:00,周六7:30~16:00,周日7:30~11:30
。
2. 传染病科窗口挂号时间:周一至五7:30~11:30,14:00~17:00,周六7:30~
11:30,14:30~16:30,周日7:30~11:30 。
3. 挂号限当日当次有效。
4. 急诊及持速诊证者优先挂号。
5.
各窗口不分科挂号。专科、专家门诊开诊时间以当日挂牌为准。遇号满,请与出诊医生协商加号。
6. 名医门诊挂号在四楼东侧名医门诊内。
7.
初诊病人挂号前须购买病历,按要求填写有关个人资料,办理信息卡。复诊病人请出示信息卡。
8.
省公费医疗、市公费医疗、医疗保险病人请出示相关证件。
9.
存档病历封面备有小卡片二个,请注意卡片使用说明。
▲ 预约挂号
持信息卡到挂号处可提前半日挂(上午挂下午,11∶30~22∶00挂次日上午)专家、专科号
。
持信息卡和预约挂号一卡通(导医台有购)可网上(网址∶网址:
http://www.gdhealth.net.cn
或http://www.dr120.com)和电话(
99120)预约挂号。
▲ 挂号收费标准
简易门诊2.00元/人次,普通门诊4.00元/人次,专科门诊4.00元/人次,专家门诊
7.00元/人次,急诊7.00元/人次。
空调启动期间,按物价局规定每人次加收0.50元。
病历本每本工本费1.00元。
▲ 开诊时间
周一至五:8:00~12:00,14:30~17:30
周 六:8:00~12:00,14:30~17:00
周 日:8:00~12:00
公众假期特别通知。
▲ 诊病程序
挂号后请持挂号筹、门诊病历至就诊科室分诊台,由护士安排依次就诊。
▲ 检查指南
抽血:在收费处定价交费后到三楼门诊治疗中心抽血(传染病抽血在传染病科一楼注射室)
。
其他检查:检查科室定价、交费后根据预约时间检查。
▲ 取检查结果
凭病历和抽血凭条在门诊大厅一楼导医服务台取(传染科门诊、名医门诊、不孕不育门诊、急诊科、保健科、检验科、核医学开出的验单在开单科室取结果)。
抽血及其他检查:一小时生化速检在检验科。
▲ 体检
周一至六,预防保健科负责。
▲ 预防接种
周二、周四:8:30~11:30,在预防保健科。
▲ 门诊科室
门诊大楼
一楼:导医台、西药房(划价、取药)、收费处、挂号处、急诊科、简易门诊
二楼:外科、外科门诊手术室、外科换药室、不孕不育与性医学科、造口治疗室
、整形美容外科
三楼:妇产科、儿科、门诊治疗中心(抽血、注射、输液、灌肠)、收费处、儿童
发育行为训练室
四楼:内科、心血管无创检查室(心电图、动态心电图、动态血压、运动平板)、
名医门诊、收费处、骨质疏松治疗中心、预防保健科
五楼:超声科(定价、预约、检查)、中医科、收费处、中药房(划价、取药)、临
床药理室
六楼:耳鼻喉科、耳功能检测室、眼科、收费处
七楼:神经内科、皮肤性病科、儿童行为发育中心、脑电图、脑地形图、TCD检查
室、收费处
八楼:口腔科、口腔特诊室、口腔照片室、精神心理咨询科、收费处
九楼:针灸科、康复科、介入门诊、营养咨询门诊、血液净化中心
门诊后座
一楼:急诊观察室、放射科、CT室、便民大药房
二楼:检验科、门诊办公室、保卫科、胃肠镜室、胃肠电图室、支纤镜室
三楼:中心实验室、医学心理示教室、孕妇学校、计划生育手术室
传染病科楼
传染病科门诊、挂号处、收费处、注射室、输液室、超声波室、传染科药房
门诊东侧楼(ECT楼):
▲ 住院手续
门诊病人需收住院者,经医生开具住院卡,患者持住院卡到住院楼一楼大厅入院处办理有关手续。
▲ 门(急)诊自带病历使用注意事项
1. 凡在我院门诊就诊的病人,门 (急)诊病历由病人自行保管(特殊科室留档的病历除外)。
2.
病历封面的个人资料由患者亲自或委托他人填写。就诊时,患者/家属提供病史应真实,如因不真实提供病史而造成的各种后果由患者自负。
3.
各种化验检查单、影像检查报告单请患者及时贴在病历本中以防遗失。
4.
就诊后请妥善保管病历本,复诊带回,以免发生因病历资料不详而影响您的诊断和进一步治疗。如感不适或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来院复诊。
5. 急诊留观病人离院时请到观察室护士站取回病历。
6. 诊疗后如果医生未写有关记录,您有权要求其填写。
▲ 医务人员的职责及诊治权利
1.
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,进行医学诊察、疾病调查、医学处置、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、选择合理的医疗、预防保健方案等医疗活动。
2. 医务人员应关心、爱护、尊重患者,保护患者。
3.
医务人员应如实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病情,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。
▲ 医疗服务投诉及解决医疗纠纷须知
门诊患者如有医疗服务方面的意见可向门诊办公室投诉。
急诊、住院患者和医疗质量问题可向质控科投诉。
医疗收费问题向医务科物价员投诉。
上述部门会与有关部门或科室联系和调查,寻求解决办法。
门诊医疗服务投诉:020-85516867转2216
门诊医疗质量投诉:020-85516867转2359
服务时间:周一至五8:00~12:00 14:30~17:30
▲ 特殊检查和治疗应履行的手续
特殊检查和治疗对人体有一定伤害和风险,如内脏器官穿刺检查、手术和麻醉等。在执行前,医生会对其必要性、伤害性和可能发生的危险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和解释。在征得患者或家属理解和同意后,患者或家属需要在有关同意书上履行签字手续,表示同意接受该检查和治疗。
▲ 患者的权力
1. 有权了解医疗费用及合理的检查和药品价格。
2.
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及知道影响自己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。
3. 有权了解所需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使用的药物。
4. 有权选择医生。
5. 有权在医生的指导和帮助下选择诊治方案(包括检查、手术和药品)。
6. 有权对医疗服务的不妥之处(包括医疗、服务态度、收费等)提出意见和投诉。
▲ 患者应履行的义务
1. 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服从医院管理人员就诊指导。
2.
遵守医务人员的诊治权利,勿发生侮辱、诽谤、威胁、殴打医务人员或干扰医务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。
3.
应如实陈述病史,因不实陈述病情造成的各种后果由患者或家属负责。妥善保管门诊病历,复诊带回。有情况随时来院复诊。
4.
留档病历如需复印请与保管病历的部门联系登记,并按有关规定交费。
2003年12月